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北区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24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北区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
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我市关于行政执法工作决策部署,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根据《天津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结合河北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法为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注重实效、坚持统筹协调,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到2025年底,全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工作体系、队伍素质、监督机制和能力、信息化数字化水平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上升。
二、重点任务及主要措施
(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1.着力提高政治能力。行政执法部门要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实际问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行政执法单位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行政执法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养和本领。加强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工作纪律。(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2.着力提高业务能力。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培训机制,通过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知识竞答、旁听庭审、模拟执法等方式提升培训效果。制定法律法规应知应会清单,将与本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内容。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区级赋权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街道办事处培训工作的指导,负责对承担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的街道综合执法人员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业务培训。2024年6月底前完成对本单位行政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3.着力提高管理能力。落实行政执法资格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行政执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健全完善河北区行政执法考评指标,激励各行政执法机关履职尽责。(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行政执法部门要梳理形成本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列明问题表现、整改措施、工作标准、完成时限等,狠抓问题整改,推动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区司法局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行动,推动解决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各行政执法部门专项整治情况于2024年6月底前报送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部门)
5.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标准规范。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市级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精准适用行政裁量权。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及技术规范指引,配备必要的行政执法装备,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效能。各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市司法局制定的《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执法程序》《乡镇(街道)拆除违法建设程序》《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文书参考样式》。(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6.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加强法制审核力量建设,提升审核意见说理性,依法及时公开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并进行动态调整。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梳理现有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完善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对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落实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督促引导受处罚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及时整改违法问题,防止以罚代管。(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7.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部门要梳理本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行政执法事项,于2024年底前编制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要依法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并按程序进行动态调整。要对虽有法定依据但近五年未发生的、极少发生且没有实施必要的、交叉重复的等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清理,提出拟取消、调整或者暂停实施的意见,按规定程序处理;(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8.规范街道执法赋权。完善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行政执法部门2024年底前要对已经下放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予以调整。组织开展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区司法局要加强对赋权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的法制审核,指导、监督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分区域、分类别依法研究提出可以赋权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对拟予清理的行政执法事项不再赋权街道。(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相关执法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9.完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对行政许可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做好行政执法管辖、法律适用等争议协调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及时依规依纪依法移送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四)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10.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化。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行政执法监督法律法规和我市政府规章,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学习培训,实现对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全覆盖。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推动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11.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化。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严格履行常态化、长效化监督,2024年底前基本建成制度完善、机制健全、职责明确、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严格落实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进一步推进探索司法所协助区级司法行政部门开展街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12.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多元化。区司法局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工作报告、执法考评、统计分析、案卷评查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作用,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证件、案卷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明确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的机构,要加强对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和重大行政执法案事件的统筹协调、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监督渠道的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探索社会公众、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积极推进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五)健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科技保障体系
13.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对标《天津市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系统数据规范》,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系统建设,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信息化技能培训,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配备必要的移动执法设备。(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14.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严格落实司法部关于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要求和《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推进我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应用,深化行政执法大数据分析运用,持续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向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的执法数据推送。(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六)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
15.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根据行政执法部门所承担的执法职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并注重行政执法部门队伍梯队建设。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整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审核力量,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16.强化执法人员权益保障。根据天津市、河北区相关制度规定,按照追责、免予问责情形和容错纠错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尽职免予问责机制。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职业保障,依法为基层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办理保险。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心理咨询服务和危机干预机制。(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行政执法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17.加大财政支持保障力度。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将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费用纳入本级预算。结合财政实际,合理保障行政执法经费投入力度,切实满足行政执法工作需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行政执法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推动。建立由区司法局牵头,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建设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和各街道办事处参加的工作会商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会商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共性,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切实提升我区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建设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道办事处)
(二)细化落实举措。将贯彻落实本方案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作为对各部门、各街道及其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法治建设考评综合评价重要依据。区司法局建立工作台账,逐项分解任务,细化实化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健全跟踪督办、调度分析、工作通报等制度,对组织实施不力的采取函告提醒、通报等措施及时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
(三)做好宣传交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好举措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发现、培养和宣传行政执法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深入挖掘、总结推广基层鲜活经验,切实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良好执法形象。(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部门,各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