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06|来源: 天津市... |浏览次数:480|专栏: 河北区... 分享到:

河北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河北区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区人民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结果。对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河北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各责任单位扛实政治责任、认真组织整改,切实堵塞漏洞、规范管理,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年初以来,10余次就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做出批示要求。区审计机关严格按照批示要求,及时向相关区领导报送问题清单及整改要求,促进高位推动整改落实;加强与纪检监察、巡察等部门互动协作,提升监督合力,进一步压实整改单位主体责任,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同时,发挥考核指挥棒导向作用,认真按照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日常考核评分工作要求,科学严谨组织审计整改考评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增强,整改成效不断提升。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16个单位坚持举一反三,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制定和完善关于直达资金、网络安全、“三重一大”、内控等制度33项。区民政局、教育局等30个单位积极推动审中整改。区财政局发挥主管部门作用,针对审计发现的政府采购方面的问题,下达检查通知书,派出检查组核实,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约谈并下达整改通知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推动区卫健委、文化和旅游局等主管部门进一步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制定《河北区残疾人居家托养补贴发放核查实施办法》,对街道残联负责人和残疾人专职委员开展托养服务培训,追缴收回全部多发补贴。区住建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审计整改工作,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规范合法性审查的有关规定》等3项制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编制内控手册,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区城发集团制定《关于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整改实施方案》,健全完善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等5项制度,扎实推动审计整改。

截至目前,报告指出的5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0个,7个问题持续整改中。审计整改落实有关问题金额17419.58万元,其中上缴财政3019.5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133.18万元,纳入资产管理核算46.53万元,审计后挽回损失33.19万元,调账处理20.1万元,促进支出9.29万元,其他14157.78万元。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对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预算及资金管理方面

(1)关于财政部门资金统筹有欠缺的问题,区财政局依托“河北区财政数据智能联审系统”,要求各单位每月填报《河北区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资金情况统计表》,并与市一体化管理平台数据衔接核对,动态掌握单位实有资金情况。建立存量资金收缴台账,依据国库行每日预算单位上缴存量资金情况,盯紧各单位上缴进度,督促及时完成上缴,减少资金沉淀。截至8月底,当年收回存量资金2516万元。下一步将加大清理统筹力度,完善盘活存量资金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2)关于个别转移支付资金未在30日内分解下达到预算单位的问题,区财政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达转移支付资金,该问题已审中整改。

2.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关于5个单位撤销后资产和负债未及时并入部门决算报表的问题,区财政局认真剖析问题成因,积极推动整改,加强资产管理,督促相关街道加快完成资产处置程序审批。同时完善决算编审机制,加强全区总体资产和部门层面数据核对,精准做好系统间资产数据衔接。针对机构改革等特殊情况,要求单位在部门汇总分析报告中对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范围的资产、负债数据等有关情况单独进行披露,确保部门决算编制真实、完整。

3.制度建设方面

关于直达资金制度建设不健全的问题,5家单位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已审中整改。

4.政府债务方面

(1)关于个别项目总投资测算不完整,未将土地价款纳入项目总投资的问题,该单位强化工程项目管理和成本核算,完整准确测算项目总投资。

(2)关于个别项目超工期未完工,未按时投入运营的问题,该项目于2024年5月完成联合验收,家具、大型器械等设施已完成安装测试,预计2025年3月正式投入使用。

5.绩效管理方面

(1)关于预算主管部门绩效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3个主管部门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已审中整改。

(2)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方面。7个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三级指标进行了细化,对绩效目标进行了调整完善。

(3)绩效监控方面。5个单位认真核实监控时点的相关数据,完成绩效监控表的补充填报工作;1个单位将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准确填报绩效监控表。

(4)绩效自评方面。2个单位已审中整改,2个单位将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准确填报自评表,客观公正作出自评。

(二)对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收支管理方面

(1)关于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国库问题,12个单位积极审中整改,上缴国库1541.71万元。

(2)关于部分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3个单位已将上级单位拨付的小球基金、培训费和利息收入进行调账处理,纳入预算管理。

2.国有资产和工程管理方面

(1)资产核算不规范。1个单位已于2024年7月办理竣工财务决算;9个单位均已按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

(2)资产管理不规范。关于未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的问题,2个单位已审中整改;1个单位依据固定资产明细账,编制了固定资产盘点表,并指定相关科室完成盘点工作;1个单位已调账处理,并按实际使用年限进行了折旧。1个单位已组织编制验收单据,加强资产验收管理,严格履行验收手续,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3)国有资产收益存在风险。1个单位已收回漏收代垫租户水电费和房屋租金19.14万元,向相关商户送达缴费通知书,对拖欠租金持续催缴。

(4)项目工程管理方面。针对在合同签订、施工监管等方面漏管、失管的问题,1个单位制定招标及采购管理制度,从严选择承包单位、加强对合同协议、支付承包款及工程资料的管理;关于个别事项设计变更无文件依据的问题,该单位已履行设计变更程序,从施工单位收集变更洽商记录。1个单位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合理约定首付款比例,已督促下属单位规范签订施工合同。

3.政府采购方面。关于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问题,区财政局下达政府采购检查通知书,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应采未采事实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约谈并送达《政府采购整改通知书》;相关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招投标中存在同一股东控制的2家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的问题,相关单位规范合同协议审批,严格招投标程序。1个单位已及时公开政府采购信息。

4.制度建设和执行方面

(1)“三重一大”制度方面。关于制度不健全问题,5个单位对“三重一大”制度进行了修订规范,增加了合法性审查条款;1个单位在“三重一大”制度中明确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大额资金集体决策起始金额。关于执行不严格问题,5个单位将严格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规范支出管理;3个单位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完善会议记录;1个单位已将年度财务预算、预算调整纳入领导班子决策议程,履行集体决策程序。

(2)网络安全制度建设方面。4个单位已建立网络安全方面相关制度。

(3)内控制度方面。1个单位已完善财务和食堂管理制度,加强公车管理,规范审批手续;2个单位制定加班就餐费用管理制度,加强就餐登记审批。

(4)国有企业管理方面。1个单位已制定企业内部有关重大事项报告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等制度,推动修订公司章程。1个单位按规定完善《企业内部有关重大事项报告的管理制度》,并履行职工大会报告制度。

5.财务管理方面

(1)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相关单位已严格执行个人所得税规定,严格履行单位代缴义务,以转账或支票方式进行结算,减少现金使用;加强对公务卡报销审核;为临时工进行纳税申报;补扣2022年工会会费,并按人员工资变动同步调整工会会费;8个账户已纳入本单位财务账套。

(2)会计核算不规范。3个单位已将往来款4.25万元上缴区财政;1个单位进一步加强往来款管理;1个单位划转的福利费已全部支出,今后将按规定核算福利费;针对生育津贴在往来款挂账问题,7家单位已上缴国库或进行调账处理。

6.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1)残疾人补贴发放情况

关于未及时停发残疾人居家托养补贴和死亡人员残疾人补贴问题,上述补贴全部追缴收回,完成审中整改。

(2)临时救助金发放情况

关于超标准发放急难型临时救助资金和审批使用不规范问题,1个单位组织专题培训,开展档案核查,严格执行政策标准;1个单位已修订了临时救助管理办法,加强票据管理。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中发现的重复发放补贴资金、审核公示超规定时限、就业困难人员不符合认定条件等问题,相关单位积极推进审中整改,严格审核补贴发放,强化就业人员身份认定,落实好各项补贴政策。

2.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绩效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骨干教师力量分布不均衡的问题,截止2024年4月,每百名学生拥有骨干教师达到1名以上,校际差异系数已达到规定标准,相关单位将动态监测骨干教师情况,适时增补,以确保各学校达到要求。

3.关于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资金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部分退役军人服务站诉求登记及工作台账不齐全、部分职业技能培训信息未公开、培训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出租房产未履行评估手续等问题,相关单位对各街道服务诉求登记事项和记录过程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在政府网站或其他媒体上公布培训信息、督促培训机构按要求开展好入职培训和不定期进行检查,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出租房产进行评估。

(四)区委、区政府交办事项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漏报、错报、填报口径不一、填报不准确、房产信息系统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已督促相关单位对系统中房产数据进行补报或完善,督促18家单位上缴存量资金。

2.关于区住房建设委及下属单位财务专项检查中发现抵债车辆未入账、资产处置不规范、部分房租应收未收、支出控制薄弱、会计基础工作有待提升、闲置资产盘活力度尚需加大等问题,相关单位积极整改,抵债车辆已完成入账,加强资产处理审核工作、上缴残值收入,持续推动拖欠租金收缴,健全完善公车管理台账,加强财务支出审核,逐步组织开展闲置资产盘点工作。

3.关于卫健系统财务专项检查中发现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管理混乱、账实不符、未规定大额资金使用下限,购置非必要办公设备等问题,相关单位修订了“三重一大”制度,规定了大额资金使用下限,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资产管理。

4.关于区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情况专项检查中发现支出审批不规范、原始凭证不齐、超标准使用现金、购买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未编制年度预算等问题,相关单位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支出审批程序,规范财务基础工作,补齐完善原始凭证,大额支出以银行转账为主,减少现金使用,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已按照国资委统一要求编制2024年度预算。

三、持续推动审计整改走深走实

区审计局将按照审计署、市审计局工作安排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坚决扛起审计整改督促检查政治责任,强化添秤意识,依法能动履行职责,一体推进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一是聚焦主责主业,深化协同监督。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主线,精准选取审计单位和项目开展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紧盯“两重”“两新”建设等重大财政资金,加强跟踪监管,推动对重大财政资金的协同监督、多元共治。聚焦债务风险管控关键环节,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强化对内审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各单位主动排查制度建设、资金支付、项目管理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发挥内审第一道防线作用。落实区经济安全审计监督网格化治理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推动“一格两员”切实履行网络经济安全责任。

二是坚持分类施策,强化分析研判。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审计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类试行办法》,充分考虑问题性质、历史成因、实际影响以及审计定性处理依据和整改难易程度等,准确界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类型。组织审计整改“回头看”,梳理近年来审计项目整改落实情况,完善审计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集中精力推动解决重难点问题,对完成整改问题逐一对账销号,形成工作闭环。

三是压实整改责任,提高整改质效。贯彻落实区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构建区委审计委员会统筹指导、审计机关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协调联动、主管部门管理督促、被审计单位具体落实的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以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为抓手,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质效。积极配合纪委监委、巡视巡察、财政等部门单位开展调查检查,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研究会商,切实以严的态度、实的举措、硬的监督,抓牢抓实审计整改工作,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政府部门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治理效能,护航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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