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春季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2|来源: 天津市... |浏览次数:1766|专栏: 河北区... 分享到:

各基层及直属单位(含民办)

 

随着2024年春季新学期开学,请各单位认真梳理本单位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工作,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着力加强警校联动,及时反映交通隐患

 

各学校(幼儿园)要积极配合现场执勤交警的执法工作,派专人协调交警与学生家长及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之间的沟通。各学校要发挥对学生出行情况了解较为准确的优势,认真摸排存在

 

的问题,对于学生家长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超速、超载、无牌无证等违规车辆,要通知学生家长,不再使用或乘坐该车辆,并同时将车辆相关信息报区教育局和属地交管部门。并及时向现场执勤交警或属地交管部门反映(建立工作台账),争取现场发现、现场处理。确保学生到达学校后及时进入学校,避免学生及接送学生人员、车辆在学校门前积压,各学校要派出人员配合交管部门对人员、车辆进行疏导,消除治安、交通安全隐患。

 

二、全面摸清车辆底数,更新学生基础台账

 

各学校(幼儿园)要如实填报接送学生车辆数据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及时更新完善接送学生车辆台账,根据《家长信》的回执填写《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出行方式情况登记表》,通知家长、学生不要乘坐隐患车辆,及时更新已有数据、完善管理台账。教育局要将《区县学生上下学出行方式情况汇总表》、《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出行方式情况调查表》、车辆行驶路线信息台账,统一报送本区交警支队。各学校、各交警大队要做好车辆、驾驶人和行驶路线台账的存档工作并要将形成的车辆信息台账与属地交管部门共享。区交管部门对查处的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区教育局,学校和幼儿园要及时通知家长、学生不要乘坐隐患车辆。

 

三、开展交通专题宣传,广泛征求家长意见

 

各学校要将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对学生的日常教育中去,采取通俗易懂、形象生动形式,向师生宣讲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师生的文明交通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各学校要将《春季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发至每一位学生手中,并建立回执台账。协同属地交警支队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活动(交通安全进校园和安全教育日),向中小学师生宣讲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师生的文明交通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完全中学” (完中校)在填写出行方式调查表时,高中部、初中部数据要分开汇总上报电子版与纸质版。

 

2、凡是有学生拼租社会车辆上下学情况的单位,请必须收齐清晰的拼租社会车辆(行车证、驾驶证)复印件上报综服中心。对于从业人员不提供清晰的拼租社会车辆(行车证、驾驶证)复印件的学生上下学拼租的社会车辆,学校(园)要立即告知相关学生及家长不得乘坐该车辆。

 

请各学校(幼儿园)务必于春季开学后3712:00时前,将《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出行方式情况调查表》的电子版、纸质版(盖公章后上报,上报三份)学生拼租车辆(行车证、驾驶证)复印件纸质版两份。报送至河北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综合工作部,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汇总后将上报市教委。联系电话:26433747,邮箱:hbqjtaq@126.com


202421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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